2013-07-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中 国环境监测总站是环境保护部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质控中心和培训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引领环境监测技术发展,为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对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具体承担的职责是:承担全国环境质量综合分析与评 价工作;承担国家环境监测网络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设;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承担全国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全国环境应急监测的技术指导;承担全国环境统计的技术工作;承担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国际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与合作。内设二级机构共15个。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面向2011年国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环境保护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5.具备岗位要求的良好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登录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www.mep.gov.cn)2011年统一招录专题网页查询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11年环境保护部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对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各招录单位联系问询。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2月12日8:00至3月5日18:00期间,登录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招考专题网页,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4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选择多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