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宁人社发〔2011〕126号),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
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人才制定以下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工作岗位及人数
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工作单位:自治区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招聘专业及人数:计划招聘经济管理或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
三、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英语表达、阅读、听、写能力;
5、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初审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1年6月27日8:00至7月1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同版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有关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前往指定单位报名,填写《自治
区经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请表》。
(三)报名地点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政府办公楼601室)。
联系人:董云峰
联系电话:0951-6038449
(四)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面试。
六、考试
根据报名实有人数,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择优录取。
(一)面试
1、面试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基本规则》执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提前通知考生。
3、面试内容:面试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特点及专业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要素,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
(二)确定人选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接受监督。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取第一名进入体检、考察,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被体检考生承担。
3、考生对体检的结果如有疑问要求复检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
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本人档案、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走访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结束后,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二)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一个月内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新招聘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使用期,不予聘用。
十、其它事项
(一)报名时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宣布考试成绩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主管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查处。
(三)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