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人才简章

2013-07-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做好2011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11]1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质监系统实际,现制定以下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单位、数量和岗位要求
    1、宁夏食品检测中心2名,专业技术岗位,农产品加工及储藏工程专业和食品科学专业各1名,27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宁夏标准化院2名,专业技术岗位,机械和计算机专业各1名,35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程序、步骤
    1、报名。报考人员于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7月1日期间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chenhua0116@163.com 进行报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进入资格复审。
联 系 人:陈 华
联系电话:0951-6038057
    2、资格条件复审。2011年7月3日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已取得职称资格证者)、1 寸彩照 2张及报名表到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与老干部处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银川市解放西街西桥巷95号南楼五楼,电话:6038057),复审合格后,正式填写《报名登记表》,发放准考证。
    3、考试。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参加高层次急需人才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只进行面试。如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在3:1之内,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如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3:1,将在正式面试前进行初试筛选,择优确定3:1比例的正式进入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采取现场应答、基本技能操作等方式,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以及对应聘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由自治区质监局组成考核组(由专家、领导等共5人组成),统一组织实施。
    4、确定拟聘对象。按照面试结果,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对象。
    五、试用考察和聘用
    拟聘对象确定后,先进行半年期的试用,试用期满后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公示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确定聘用关系,按照宁党办[2009]47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解除试用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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