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公告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将面向社会统一组织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工作。受体育总局人事司及各招聘单位的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将经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初步资格审查、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考核与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备案及总结等程序。
招聘工作由体育总局人事司组织、领导,驻体育总局监察局全程监督;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人力中心)受人事司委托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并承担各阶段公示、提示答疑等具体实施工作;各招聘单位负责条件类似人员的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组织面试(加试)、考核、体检,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及相关咨询通知等工作。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共有体育总局直属的16个京内事业单位的28个岗位和2个京外事业单位的9个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情况详见《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七)已办理派遣(招用、就业等)手续,并且见习期(工作初期、试用期)已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