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为鼓励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自治区出台征集高素质兵员激励政策措施,日前已由自治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即日起印发实施。
具体的激励政策包括: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从我区入伍、服役期满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同大学生村官等“三项目”人员共享15%的公务员招录计划。从2018年起,自治区对我区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自2018年起,各市建立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增发制度,对所属辖区内参军入伍的大学本、专科生,分别按照不低于同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0%、30%的标准增发优待金,对毕业生可再提高20%的增发比例,优待金由市县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在外省区就读的自治区籍大学生返乡应征,按照民兵参训误工补贴标准给予每人发放3天误工补贴。自治区实行高校征兵工作检查评比制度,将征兵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高校考核检查体系,未完成征兵任务的,不得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国防教育先进单位”。超额完成征兵任务的高校,可按上年度征兵任务数50%的额度申请增加当年招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