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在宁夏考区进行确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期间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
2.报名时选择参加本次考试的考区为宁夏考区。
3.对考场规则和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已周知。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二)进行网上确认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等考生考前须周知的内容等有关规定,签订诚信承诺书。
(三)网上确认时须上传由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http://www.cpta.com.cn/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生成的蓝底证件照片,并在网上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按照宁价费发[2015]44号文件的规定,每人100元。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21日,地点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楼一楼西侧,电话:0951—5099130、5099131)。现场确认须先在网上上传由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生成的蓝底证件,确认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农村灾民最低生活救助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经审核后办理减免手续。
(五)姓名中有明显错别字的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经审核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可现场办理姓名信息更改手续,网上缴纳考务费。
(六)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4日10∶00至9日14∶30期间,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在线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