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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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5月27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以下简称《备案规定》)对外公开发布。这两部重要党内法规的公开发布,使中国共产党有了第一部正式、公开的党内“立法法”和备案程序规定,对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升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协调统一、良性互动的
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党内法规集中反映全党意志,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于维护党内秩序、规范党内生活、调整党内关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内法规”是个约定俗成的概念,人们常说“党规国法”,“党规”就是“党内法规”。早在1938年,毛泽东同志就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首次提出党内法规的概念。此后,党的历届领导人都对党内法规作出重要阐述。“党内法规”这一概念也写入了党章及党的其他重要文献中。几十年来,党内法规这一概念经党的领导人经常使用、党内文献正式确认,已深入人心、为社会各界广泛认同。
“党内法规有着使原则变为行动的‘桥’和‘船’的作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强调,从党内法规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看,科学的党内法规决定着党的兴衰,“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
“它是‘刚约束’,是‘铁笼子’。”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这样看待党内法规的作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则认为,党内法规的价值至少表现在四个方面:规范执政党依法执政,规范党的组织及其相互关系,规范党员的权利、义务和纪律,保障国家法制的统一,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说到“党规”,就不能不提“国法”。那么,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个什么关系?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会不会削弱国家法律的作用?
姜明安表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有着明显不同,党内法规调整的是党内关系和党内生活,适用于党组织和党员,用党的纪律作保证;而国家法律调整的是社会关系,适用于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他认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是协调统一、良性互动的关系。一方面,党内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另一方面,把党内法规中一些成熟的制度规定适时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是立法的一个重要源头。党内法规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推进党内法规建设,对国家法律来说不是削弱而是加强。我们党依法执政,既要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又要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二者统一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宏伟事业中。
2、两部党内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迈出大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内法规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党内生活的一些主要领域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可以说,我们党目前正处于党内法规建设最好的时期。”叶笃初这样评价。
但是,与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对党的建设的要求,与党应对所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的要求,以及党肩负历史重任的要求相比,党内法规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甄小英认为,这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些地方和部门、一些党员干部的党内法规意识比较淡薄。
——党内法规制定滞后于时代发展和党的建设、党的工作实践,有的党内法规质量不高、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一些党内法规执行得不好,落实不到位。
——有些党内法规内容重复或相互冲突,整个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协调配套、完备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党内法规内容方面,也存在强调集中多、保障民主不够的情况。
——强调党员义务多,保障党员权利不够;规范管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法规多,规范管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法规相对较少;规范自身建设的法规多,规范党的执政方式、领导制度的法规不足。
1992年,邓小平同志提出,再过30年的时间,要“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按照这一要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大体上在2020年左右,也就是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一套比较成熟、更加定型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甄小英表示,时间不多,需要抓紧。
事实上,也正是针对这种情况,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对1990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内法规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制定条例》和《备案规定》,报请中央批准后印发。
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们党在加强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对于进一步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党章张力的展开与发挥,一靠执行,二靠具体党内法规。”叶笃初认为,目前各级各地正在深入学习十八大新党章,此时公开发布两个重要党内法规时机甚好,正所谓“新规渐磨,伐柯不远”。
“两部党内法规的公开发布,表明新一届党的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姜明安表示,通过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活动,可以改进和提高党内法规的质量,使党内法规更好地发挥调整、规范党的组织和活动,促进从严治党,保障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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