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面向基层服务期满毕业生事业单位专项考试公告

2013-08-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9〕21号)精神,经市委领导同意,我市市直部门和各旗县区共确定了70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选派到我市基层任职期满高校毕业生进行专项招考。现将专项招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考试计划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不限制专业,不报考岗位,不收取报名费。具体职位详见《包头市2012年面向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专项考试招考岗位一览表》(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


  包头党建网(http://www.btdj.gov.cn);包头人事人才网(http://www.btrs.gov.cn)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截止2011年8月31日,由市级以上部门选聘到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西部志愿者”,按照选聘合同的要求,完成选聘期内的工作任务,服务期满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截止到报名时间,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录用,并已列为在编人员或签定正式聘用(录用)合同的,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岗不在服务岗位上的,因故被辞退或解聘的,不得参加此次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9:00—3月31日17:30。报名地点为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一楼政务大厅(乘1路、22路、133路、134路公交车在稀土大厦下车,北200米处)。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需从包头党建网或者包头人事人才网下载《包头市2012年面向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认真填写并打印(A4纸张1份)。报名时,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交主管部门审查;同时,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A4纸张)、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蓝底或白底)。


  报考者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用蒙古文答卷的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以预订相应的答题卷纸。报考者报名时现场填写《包头市2012年面向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专项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由各服务人员主管部门审查。重点审查报名者的报考资格、任职时间等主要条件,还要对报名登记表填写的是否规范、完整进行核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五)发放准考证


  经各服务人员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三部分内容,总分150分。


  (二)考试形式


  考试只采取笔试闭卷考试的形式。一张试卷,分为汉文卷和蒙文卷两种,一种试卷只能使用一种文字。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三)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4月2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公布成绩


  2012年4月10日左右在包头党建网和包头人事人才网公布成绩。


  四、挑选岗位


  (一)挑选岗位的形式


  依据岗位数量,根据考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挑选岗位的考生。挑选时,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挑选岗位。


  (二)挑选岗位的时间、地点


  2012年4月12日上午9:00,在内蒙古西部地区干部教育中心南楼三楼会议室。


  (三)挑选岗位的要求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能重复选择。在选择岗位过程中自愿放弃的,做出书面说明,由成绩靠后一名的考生选择岗位。


  如果考试分数相同,依次按照学历(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大专)、自治区主体民族、中共党员、服务(选聘)期满考核优秀的原则确定选择岗位顺序(以后若出现同样情况,按照此原则递补)。


  五、公示、体检和录用


  (一)公示


  挑选岗位工作结束后,对拟录用的考生在包头党建网和包头市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姓名、准考证号和拟录用岗位。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进行体检;对反映有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在专项考试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可以录用。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二次挑选岗位


  因公示和体检有问题取消录用资格或自愿放弃的,要对空缺岗位进行二次挑选。二次挑选只针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已经挑选了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调整。二次挑选时要按照未进入公示和体检范围的考生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挑选的方式进行。


  对二次挑选岗位的考生要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进行体检。如再出现空缺,按照二次挑选岗位的办法进行三次挑选。


  (四)录用


  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挑选岗位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户口),二者缺一不可,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报考服务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处0472—5129921


  市公务员局人才科0472—5221903


  市就业局服务科0472—6169703


  团市委宣传部0472—5129642


  举报电话0472—12380


  附件:


  1、包头市2012年面向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专项考试招考岗位一览表


  2、包头市2012年面向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


  3、包头市2012年面向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专项考试诚信承诺书

 

  附件1、2:岗位、报名表.xls


  附件3:承诺书.doc  

 


  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 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包 头 市 财 政 局 包 头 市 公 务 员 局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包头市委员会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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