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系统招录200人 30日报名截止

2013-07-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系统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公安保卫工作,解决公安警力短缺的问题,经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录200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以及“凡进必考”的原则,按照“资格准入、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东胜区公安分局招录200名工作人员(女性招录比例为15%)。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12年7月17日至 2012年7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采取网上报名,网址( http://rsks.dsqrs.gov.cn)


  (二)信息公布:招录信息发布在鄂尔多斯调频台、鄂尔多斯日报、东胜报、鄂尔多斯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erdsrsrc.com)、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dsqrs.gov.cn)。


  (三)资审材料、资审时间、地点:报考者资审时须持报名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及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的报考人员需持所在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资审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至 2012年7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审地点东胜区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咨询电话:0477—8380702、13134858574。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8月1日至 2012年8月3日。


  (五)报名条件:


  1、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鄂尔多斯市户籍;在东胜区服务期满的和正在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民生志愿者”不具有鄂尔多斯户籍也可以报考。


  2、学历要求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东胜户籍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公安类院校的考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3、目前在东胜区公安分局工作且工作满1年的协勤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以上,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体重正常,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1.0以上,公安类考生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六)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及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考录程序


  此次考录工作采取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按成绩由高到低录用的形式,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答卷,但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试卷中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男女分别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基本素质、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达面试封闭室进行封闭抽签,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要求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允许向考官表述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政审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选。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录用人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


  (四)公示


  经过体检、政审环节,将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录用与待遇


  1、公示结束无异议,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上报区考录领导小组审定。


  2、录用人员享受东胜区事业单位在职同级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试用期1年。


  五、政策性加分条件及分值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报考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前加3分;


  2、目前在区公安分局工作的协勤人员,截止2012年6月30日工作满1年以上,工作满1—3(包括3年)年在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前加1分,工作3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前加2分。


  六、本招考公告由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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