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名额、职位、专业和学历要求
(一)非师范类45名(不含公安、消防和区对外接待交流办公室工作人员名额)。详见附表一。
(二)师范类85名。详见附表二。
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
注:上述学历均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考非师范类职位和师范类职位学历要求必须是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可不受上述“二证”的限制。
(四)年龄: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本科生),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注:公安类、消防类、区对外接待交流办公室报名条件分别见简章(二)(三)(四)。
三、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面试比例及加分政策
1、每个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5,按1:3比例进入面试。
2、相关职位如有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开考比例,如需开考,须经区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3、符合报名条件,所报专业对口的博士研究生笔试、面试免试,直接录用。
4、符合报名条件,所报对口专业职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权后加5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在红山区服役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 三支一扶”生、“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等笔试成绩加权后加5分。以上加分不累加计算。
(二)公开招考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考试科目及成绩所占比例
1、笔试科目。报考非师范类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师范类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科目。报考非师范类的考生面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报考师范类的考生面试科目为:授课能力测试(备课、说课)。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招聘待遇
(一)试用期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人员编制管理。
(二) 招聘人才试用期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1400元/月,全日制本科学历1200元/月,全日制专科学历1000元/月。
五、报名要求
1、证件:报考人员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A4纸复印件及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3张、报名表(网上下载并准确填写)报名。
2、报名时间截止2012年6月5日。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6月9日-6月10日(不再另行通知)。
4、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将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才交流中心公告栏和赤峰市红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予以公布。
5、报名地点: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二楼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
6、受理单位:赤峰市红山区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476-824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