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内蒙古三支一扶准考证打印入口
(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8日—6月2日)
三支一扶准考证打印后考生注意事项
考试时间:2012年6月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九个考点:区直(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
6月15日以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查询考试成绩。
(三)确定入选人员。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局),根据本地区计划,结合旗县所需服务人员类别及考生志愿服务意向和笔试成绩,在报考本地区的高校毕业生范围内,按类别单独划线,依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入选人员。其中,根据自治区《贫困家庭大学生促进就业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地区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实行录取计划单列,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不低于本盟市计划数30%的比例进行录取。
6月25日以后,考生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各盟市录取结果。
6月30日前,入选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根据公布的入选人员名单组织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各高校将本校签署人员名单分别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员局)。入选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员局)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员)局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学历条件等)。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对签署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1式3份,1份交学校留存,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员局),(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员局)批准同意。
各盟市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统一体检,统一资格复审,统一分配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 8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7月份,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工作基本知识等。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
(四)其它事项。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
贫困家庭大学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或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目前已在各项服务基层项目中服务或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不在范围内。
从2012年开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新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原则上不再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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