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招聘计划
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70名,幼儿园教师10名,临床医学专业4名,预防医学专业1名,建筑工程管理专业1名、园林绿化专业1名、园林设计专业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可参加应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三)其它条件
1.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条件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需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双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