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使用全额事业编制22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名,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为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六类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促进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招聘计划中安排5个名额用于招聘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在兴安盟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简称“六项目专项”)高校毕业生,安排4个名额用于招聘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蒙语授课、蒙汉兼通(简称“蒙授专项”)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2013年底前具有兴安盟户籍或参加高考时为兴安盟户籍。“六项目专项”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六)2013年及以前取得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符合招聘岗位对性别和专业的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七)年龄为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报考蒙授专项的应聘人员应能够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
(九)“六项目专项”岗位只允许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六项目专项”高校毕业生报考,“蒙授专项”岗位只允许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报考。
2012年按照《盟直单位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并实施人才储备工作方案》储备的大学生和研究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名参加应聘。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的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三)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招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合同签订及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兴安日报》、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xam.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