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工程”和“创业就业工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喀喇沁旗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工作。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1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小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特岗教师)和退役大学生士兵24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9名。其中,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工作人员28名,畜牧系统在编工作人员18名,乡镇财政所在编工作人员15名,详见《2014年喀喇沁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2014年喀喇沁旗畜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2014年喀喇沁旗乡镇财政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职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以计划职位设置要求的学历为准。
6、户籍要求:(1)“六类项目生”不限户籍,但必须是截止2014年4月16日前在喀喇沁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2)退役大学生士兵限入伍前或高考时为喀喇沁旗户籍。(3)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限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为赤峰市户籍。(4)其他报考人员,限喀喇沁旗户籍或高考入学时为喀喇沁旗户籍。
7、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要求,见计划职位表。
8、特别说明:报名结束后,如果出现个别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放宽户籍条件或学历条件。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放宽条件的,及时另行公告。
除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外,以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4年4月16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4年9月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