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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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发〔2009〕83号),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及医护人员。现招聘有关事宜公告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学历条件。
(五)财务和医护人员招聘条件 :
1、财务人员
(1)财经类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放宽至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医护人员
卫生类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及以上医护人员年龄放宽至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招聘范围
(一)报考人员或父母一方必须为2012年12月31日之前迁入陈旗户籍(除卫生系统面向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的6个岗位)。
(二)在陈旗服务期已满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西部志愿者)。
(三)旗人民医院6个职位面向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
(四)2002年卫生系统机构改革中未被聘用的医学类“五大”毕业生及其它“五大”毕业生;2004年卫生系统考录的编外聘用人员(学历、年龄不受限制)。
三、招聘职位
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职位一览表(附后)。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旗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务网、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宜。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4月28日(双休日休息)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陈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考试中心。
3、咨询电话:0470-6778015。
4、报名要求:
(1)报考财务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报到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户口薄、身份证、加分条件证明等原件及各种证件A4纸复印件二份,参加报名。报考医护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户口薄、身份证、加分条件证明等原件及各种证件A4纸复印件二份,参加报名。报名时带2寸近期正面蓝底彩色免冠照5张。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陈巴尔虎旗2013年公开招聘财务人员报名登记表》或《陈巴尔虎旗2013年公开招聘医护人员报名登记表》。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交报名费60元。
(三)资格审查
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报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查确定。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招聘考试,统一发放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每个招聘专业的报名人数与应招聘专业职位数的比例达到3:1,即可开考。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专业职位数。笔试、面试工作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生可以选择使用蒙、汉语两种语言其中一种进行答题。笔试时间120分钟,统一采用答题卡。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内容:
(1)财务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电算化等(考生自选蒙汉文试题其中一种)。
(2)医护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蒙医蒙药侧重蒙医蒙药基础知识,其他医学专业,侧重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专业侧重护理学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等。分三类试卷,即蒙医蒙药专业必须用蒙文试卷答题;其他医学专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的职位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护理专业蒙汉两种文字试卷(考生自选蒙汉文试题其中一种)。
根据笔试成绩,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每个专业实际开考职位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结构化,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蒙汉两种语言答题(考生自行选择语言类别)。蒙医蒙药专业面试必须用蒙语答题。
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按指定时间到达考场后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个人总成绩。
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经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依次等额递补。
3、考录总成绩
(1)考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出考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旗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按每个专业(岗位)实际开考职位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自治区级相关部门颁发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按照有关政策,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4)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做累记加分,只取一项加分分值。
(五)体检
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试合格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聘用前考核。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走访、谈话、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品德、德才表现等情况。如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或参加邪教组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面向社会公示 7个工作日。
五、聘用和待遇
(一)财务人员公示期结束后,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服务基层项目生聘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工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政字[2006]376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考生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对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纳入编制内管理。对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试用期延长一年,在延长期内,仍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医护人员公示期结束后,面向全市招聘的人员,分配到旗人民医院。其他医学专业、护理专业按实际工作需要分配到旗人民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对录用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服务基层项目生聘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工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政字[2006]376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考生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对取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纳入编制内管理;对仍未取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者,试用期延长一年,在延长期内,仍未取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9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生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将被取消招聘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纳入编制内管理的招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被聘用工作岗位。
附件:2013年陈巴尔虎旗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及医护人员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