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3-07-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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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电视台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13年3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复审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71号内蒙古电视台一楼西翼人力资源部三科。     3、递补时间:2013年3月2 日上午8:30—12:00     4、联系电话:0471-6630702   3338639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必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交内蒙古电视台人力资源部三科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2、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所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占正式编制)聘用人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5、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笔试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未进入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笔试,同时报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6、进入公共笔试的人员务必于2013年3月5日至6日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四、有关要求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及初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的人员,务必于3月1日至3月3日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0471—6630711(内蒙古电视台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471—694491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6633072(内蒙古广电局)   内蒙古电视台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频道包装岗位初试面试成绩(点击查看)       文艺节目编导初试面试成绩(点击查看)       电视节目录音岗位初试面试成绩(点击查看)       汉语新闻出镜记者岗位初试面试成绩(点击查看)       电视节目音乐编辑岗位初试面试成绩(点击查看)   新浪微博:点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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