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6-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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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牙克石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工作意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计划招聘15人。其中:现有社区工作人员聘用8人;应往届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正在我市服务(含服务期截止2012年6月30日满的)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民生大学生志愿者聘用5人;地方系统退役士兵聘用2人。

二、招聘形式及范围

招聘形式:面向牙克石市公开招聘。招聘采用分类报名、统一考试、分类聘用的方式进行。

招聘范围:

1、现有社区工作人员;

2、应往届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正在我市服务(含服务期截止2012年6月30日满的)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民生大学生志愿者;

3、地方系统退役士兵。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现有社区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具有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应有的职业水平;                                               

(2)在2011年12月31日前(届期内)经审核履行程序聘用的社区干部,并在2011年度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评定为称职及以上档次的;

(3)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户籍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

(6)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应往届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民生大学生志愿者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具备参与社区工作的热情和基本的职业素养;

(2)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条件:具有牙克石市户籍。正在我市服务(含服务期截止2012年6月30日满的)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民生大学生志愿者户籍不限;

(5)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地方系统退役士兵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具备参与社区工作的热情和基本的职业素养;

(2)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户籍条件:具有牙克石市户籍;

(4)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 日至2012 年7 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7月6 日17:00 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牙克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胜利东街22号)

3、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牙克石市委组织部、牙克石市人社局、牙克石市民政局、牙克石市监察局共同组织。报名人员需持户口、身份证及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6张,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应往届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还需持毕业证,正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民生大学生志愿者还需持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地方系统退役士兵还需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开考比例应不低于1:5(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或其他未尽事宜将提交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务费150.00元,报名费20.00元。

五、考试的科目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总分为100分。总成绩加权时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

招聘时对现有社区工作人员从事社区工作每满一届在笔试成绩加权前给予加1分的奖励;对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综合奖的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给予加10分奖励,对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单项奖的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给予加5分奖励。

2、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开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测评的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以及举止仪表等。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及考核

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开考岗位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名单提交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体检、考核。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新招聘人员经法定程序选举通过后,从事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不纳入编制管理。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且在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当选的,实行聘用制,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与其签订《牙克石市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聘期与居委会成员任职届期相同(三年一聘),工资待遇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员工资制度执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与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关系随即解除。

八、其他有关事宜可向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4703941122,或登录牙克石市政府网(http://www.yks.gov.cn)、牙克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ks.gov.cn/)查询。

附:《2012年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聘用人数及报考条件表》

 

牙克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2012年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聘用人数及报考条件表

 

 

报考人员

聘用
人数

报   考   条   件

现有社区工作人员

8人


(1)在2011年12月31日前(届期内)经审核履行程序聘用的社区干部,并在2011年度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评
     定为称职及以上档次的;
(2)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户籍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
(5)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应往届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民生大学生志愿者

5人


(1)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条件:具有牙克石市户籍。正在我市服务(含服务期截止2012年6月30日满的)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
     扶、民生大学生志愿者户籍不限;
(4)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地方系统退役士兵

2人


(1)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户籍条件:具有牙克石市户籍;
(3)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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