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伦贝尔扎兰屯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63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3年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扎兰屯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文件精神,拟公开招聘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招录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相结合的方法,夯实公共就业基层服务站建设,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工作原则,进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待遇
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63名。服务期3年,签订3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每月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须是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即所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符合上述6类条件之一的人员,须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向常住地所在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平台提交申请,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不同类别人员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要件: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失地农牧民提供土地征用相关证明材料;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长期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内部获取。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招聘范围的就业困难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扎兰屯市报考岗位所在地乡镇户籍;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男性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即:1963年9月19日(不含)至2007年9月19日(含)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1973年9月19日(不含)至2007年9月19日(含)期间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已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职责
(一)负责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二)具体承办本辖区日常就业工作和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初审、公示、上报工作;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用工登记,并及时录入到自治区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就业和社会保障各类工作台账及人力资源需求信息等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三)负责入户走访了解辖区内总户数、总人数、新就业人员情况和失业人员数、就业困难人员数、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人数和基本情况,按规定形成台账;入户了解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需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创业培训需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需求等情况,按规定形成台账,及时汇总上报,协助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资源的调查和管理,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待遇领取资格等进行初审,将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做好享受待遇人员年度健康认证通知协助工作;并负责受理咨询、查询、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
(五)承担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聘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9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考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9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扎兰屯市就业服务中心101室。
3、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部门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复印件1份;《2023年扎兰屯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表》2份(自行下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4、其它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需签署“报名承诺”,并对所提交和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自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自行打印并携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资格初审: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户籍、学历证件等材料进行初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录用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统一组织、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2:1;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根据招聘工作需要,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领取准考证时间: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的最新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和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办法另行通知。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环节因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扎兰屯市12333公众号或扎兰屯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三)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报考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70—3214923
咨询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扎兰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zhalantun.gov.cn/News/show/1131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