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补录公告

2023-09-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补录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5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到2023年9月20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乌拉特前旗2023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补录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关于加快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意见》(公消〔2014〕95号)、《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府办发〔2014〕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乌拉特前旗消防工作实际,经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录用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其中:持有B级以上驾驶证招聘3名。(详见附件1)。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届满后,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消防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部队未服满期人员、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达到乌拉特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2);
 
  (六)达到乌拉特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户籍要求(见附件1);
 
  (七)报名乌拉特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01-02岗位并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见附件1),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需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
 
  1.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经历及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2.持有国家体育总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市级体育组织及体育院校授予的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以上证书和奖章,或有专业运动训练经验人员;
 
  3.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4.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人员;
 
  5.通过志愿北疆APP已注册“消防志愿者”平台并积极参加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的人员;
 
  6.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
 
  7.中共党员、荣获过“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表彰的人员。
 
  8、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到2023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9、考生从乌拉特前旗政府网(wwww.wltqg.gov.cn)下载乌拉特前旗2023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到乌拉特前旗政府大楼206办公室报名,同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2份)和报考岗位需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两张。
 
  10、咨询联系人:胡静
 
  电话:0478—3605088       13948988622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实施步骤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检—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体格检查:参照《乌拉特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见附件4)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待遇。
 
  (一)工作时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休制度按照“两班轮转”模式执行,统一根据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执勤安排,每班人员工休采取执勤七天、休息五天、备勤两天(备勤期间采取每日8小时工作制)。根据消防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勤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如遇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须全员在岗时,全员取消休息和备勤进入执勤战备状态。
 
  (二)薪金构成。
 
  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所需经费列入旗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单独列支,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600元/月人),绩效工资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每半年进行考核一次,以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具体详情见附件5、附件6、附件7。订立合同及工资、奖惩、养老、医疗、伤残、保险等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专职队伍中担任的职务,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实际和考核测评结果进行任免。
 
  (三)食宿及服装。
 
  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消防车辆驾驶员享受国家综合救援人员伙食标准,每人每天31元(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试用和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1元(按实际试用和培训时间计算)。
 
  工作期间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供给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救援人员执行,分为春秋常服、冬季常服、夏作训服、冬作训服、夏长袖、夏半袖和其它被装,每人每年各一套,每人每年被装费共计2000元。试用和培训期间统一发放作训服一套,军用卧具一套,制式洗漱用品一套,每人1000元。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伙食和服装相关费用支出,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标准执行,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承担。
 
  (四)商业保险。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订立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后,为其购买雇主责任保险每人每年400元(保险公司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险种名称:人身意外保险;职业类型:消防队员;保险期限:1年;保险方案:意外伤害保障,a:意外身故保险15万元;b:意外伤残保险金1.5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1.5万元。公共交通工具:民航、列车、轮船20万元。
 
  (五)伤亡抚恤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标准落实工伤及抚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应按程序申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公受轻微伤,所属单位应及时为其全额报销医疗费用。鼓励建立基金,对因公或见义勇为伤残、牺牲和被评为烈士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经济补助。
 
  七、人员管理
 
  (一)实行绩效考核。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是发放和调整工资待遇、晋级、奖励和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并列入人事档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一年内存在两次考核不称职的情况,自动解除劳工合同关系,具体考核办法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
 
  (二)规范奖惩制度。
 
  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建立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奖惩机制,坚持精神奖励与经济奖励相结合、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立功受奖与经济奖励挂钩。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提请旗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并推荐参加全国119消防奖评选;对履职不力或违纪违规的,应视情给予减少绩效工资、推迟晋级、降低岗位等级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因违法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再次招录。
 
  (三)科学定岗等级。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岗位氛围消防员、司机。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年期、三年期、三年以上。各岗位等级内可细化设档,并与薪酬待遇挂钩。
 
  (四)实行职业资格制度。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一年内,应取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指挥员应取得中级以上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应岗位资格。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与《特种作业目录》中的消防员资格通用。
 
  (五)强化培训考核。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入职、在岗和晋级培训,逢训必考。入职培训、晋级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6个月、10天,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要求,由地市级消防救援部门确定。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等级逐级晋升,任期内年度考核和晋级培训考核应合格。
 
  (六)健全人员流动和退出机制。
 
  鼓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不胜任岗位要求,符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规定的,应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收回工作证和制式服装及标识,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保、档案转接等事宜。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八、培训录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拟录用后培训期3个月,培训期工资每人每月3000元(包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培训期内拟录用人员将参加封闭式的集中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培训期结束,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即与培训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
 
  九、人员递补
 
  由于政治考核、体格检查过程中淘汰不合格人员后,不满足招录计划人员时,按照公示的综合成绩顺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招录的程序依次进行测试和考核。
 
  注: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所有。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wltqq.gov.cn/zwgk/tzgg/202309/t20230914_563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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