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2023-09-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6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00—9月13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6人。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1952年创立的内蒙古工业学校和内蒙古水利学校。学院是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自治区优质高职院校(自治区排名第一),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第一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18年,学院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2019年,顺利通过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验收,并入选全国56所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入选“双高计划”的单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7日(不含)至2005年9月7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9月7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9:00—9月13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12:00。报名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才考试网(网址http://www.nmrcks.net/)。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2023年9月7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报考者要在交费成功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2.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第三方机构负责,以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第三方机构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须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现场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测试时间30分钟。
 
  (2)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5.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 1 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3.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71-5279012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处)
 
  政策咨询电话:0471-5279029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400 8828 026(工作日9:00-17:00)
 
  本公告由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nmrcks.net/index.php?m=article&a=show&id=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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