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包头石拐区招聘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简章已发布,计划招聘20人。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9:00—2023年8月26日17:00止。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包头市石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简章
为推动石拐区优质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居民群众对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决定开展2023年石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工作。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包头市石拐区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0人、卫生保健人员1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包头市户籍(截止2023年8月21日前);
2.在包头市石拐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包头师范学院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2年8月21日之后出生的。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相应资格证书等条件详见《2023年包头市石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具有吸毒史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503)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9:00—2023年8月26日17:00止;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27日17:00
其他注意事项: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
(1)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2023年包头市石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报考条件,选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并及时查阅报名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2)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与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二代身份证报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专业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作出裁决。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提示: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考察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资格复审,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考察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考条件对待。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经历的要注明属于何种类型项目人员、是否已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提交材料:考生报名期间须上传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
毕业证、学位证;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所报岗位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
近期更新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在石拐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
(三)收费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每人70元。交费时间:8月22日9:00至8月28日中午12∶00。交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考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所在旗县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2022年、202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凭其毕业证及复印件;以上三类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登记表》《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费用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具体受理时间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
(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案例分析、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报考卫生保健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关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4.笔试成绩加分: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官网公布。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经历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六)面试
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共计20分钟,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试讲、才艺展示。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20分,才艺展示10分,试讲70分。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才艺展示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报考卫生保健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2道题目,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共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同一岗位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七)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考察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察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安排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九)公示
1.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依据区人社局下发的工作人员介绍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管理
1.拟聘用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身份均为石拐区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聘期内将予以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聘期内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被聘用的人员限定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允许个人以任何理由申请变更工作岗位,最低服务期内,若乙方有调离或者辞职(解聘)的行为,要缴纳五年未满服务期工资总收入的30%的违约金,不足五万元的按照五万元缴纳。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均执行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后执行参照事业人员工资待遇,在岗期间按照《石拐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石党办发〔2021〕6号)进行管理。
六、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石拐区纪委监委和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程监督指导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招聘单位及区教育局要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问题,要严肃追责。
(三)实行回避制度。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建立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进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的其他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石拐区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石拐区教育局:0472-8728335
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2-8728182
监督举报电话:0472-12388
石拐区招聘幼儿教师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6jR3vV-mvc-K1CihjwSy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