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伦贝尔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1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2023年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2023年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和附件2)。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以及“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31日(不含)至2005年5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前,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一般应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单位在招聘条件中,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国家已取消的资格证书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分为两个批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额尔古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会议室(原行政审批综合楼)。
第一批次:“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现场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报名结束后,无合格人员报名的“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核减转入普通岗位(转为的普通岗位于5月31日下午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第二批次: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日—2日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20:00。报名结束后,无合格人员报名的岗位取消开考。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3年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应聘人员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应聘人员须详细阅读填表说明,认真准确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所有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无法修改)。
6.《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7.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中专及高中以上(含中专及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从中专及高中以上(含中专及高中)到至今学习经历的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服务期。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二)资格审核
1.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抽调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建立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谁审核,谁负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2.资格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报考人员应一视同仁。资格审核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人员提出的关于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进行资格审核的各单位负责解释。
3.资格审核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考察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4.完成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2021、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其档案应在报名开始日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证明开具日期应为报名开始日之后)。
5.报考有户籍或生源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7.报考人员应在现场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笔试
(一)考试时间:2023年6月11日,
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统一在额尔古纳市设置考场,由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基本素质能力,满分100分。《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理论及专业能力水平。按临床医学(包括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医学检验(包括卫生检验与检疫)、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药学等7类分别命题。每类命题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四)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上加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六)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准。如出现两个环节成绩都相同的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
(七)本次考试中,“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普通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市直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蒙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妇计中心、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岗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拉布大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库力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4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只有一科成绩的考生不予录用,招聘岗位取消。
(八)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三)体检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五)体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递补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六、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四)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备案制度。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额尔古纳市人社局备案。
(六)招聘单位依据额尔古纳市人社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市人社局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十)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十一)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须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详情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调训、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根据相关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要求。建议考生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随时做好手卫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五)本方案由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额尔古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0-6830020;
驻政府办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470—6833757。
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eegn.gov.cn/News/show/1080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