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阿荣旗招聘那吉镇社区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5人,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阿荣旗公开招聘那吉镇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阿荣旗那吉镇社区工作人员短缺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那吉镇社区普通岗位工作人员15人(详情请阅读《阿荣旗公开招聘那吉镇社区普通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面向驻旗军警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那吉镇社区专项岗位工作人员2人。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岗位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阿荣旗户籍(阿荣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阿荣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人员的配偶户籍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2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内(1987年2月6日以后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积极奉献,具有组织协调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后户籍迁入者;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专项岗位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驻旗军警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积极奉献,具有组织协调能力;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阿荣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楼大厅13-14号窗口。
2.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近期1寸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限户籍人员需提供配偶单位出具的配偶系阿荣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纳入阿荣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人员证明1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驻旗军警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需提供身份认定证明1份;
(3)报名时需签署“报名承诺”,并对所提交和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到报名开始之日的个人简历(自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5)委托他人报名的,受托人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提供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填的《报名登记表》视同报考者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6)报名人员须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进行。由组织部、人社局、卫健委、民政局、那吉镇共同负责。
2.资格初审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3.报考人员咨询解答工作由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0-4258702、18647360200。
4.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
5.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内民政发〔2020〕121号)有关规定,报考普通岗位中具有社会工作等级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为期14天的试岗环节,试岗结束,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和聘用环节(如报名人员中具有社会工作等级资格证书的人数大于等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则退还其他已经缴费人员报考费用,不再组织考试;如未达到,则剩余岗位通过考试录取)。
6.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有关规定,报考专项岗位的驻旗军警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直接进入体检、考察和聘用环节(如报名人数大于专项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则录用方式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如报名人数小于专项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因此产生的空缺,则转为普通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四)考试
本次普通岗位招聘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可根据招聘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可以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
2.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印制,要求报考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社会工作知识,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分值占60%、社会工作知识分值占40%。
3.领取准考证时间和笔试时间,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的最新通知。
4.招聘计划内考生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录取社会工作知识分值高的考生,如出现综合能力测试分值和社会工作知识分值完全相同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取方式。
5.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最终确定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成绩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或阿荣旗人社局、“阿荣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进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应聘者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聘公示、聘用和工资待遇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或阿荣旗人社局、“阿荣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2.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公示期满,正常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由那吉镇与被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那吉镇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被聘用后,由那吉镇负责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具体报酬待遇按照《阿荣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阿组字﹝2021﹞39号)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报考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阿荣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arq.gov.cn/News/show/1025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