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5名)

2022-04-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 2022 年 4 月 14 日 9:00—4 月 20 日 12:00;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和《综合应用能力》 两科,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度上半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5 人。其中, 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 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 下简称“项目人员”, 最低服务期 2 年) 3 人。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 1956 年,是自治区唯 一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1958 年改制为内蒙古建筑学 院,1961 年恢复中专建制。1979 年至 1989 年,经自治区人 民政府和原国家教委批准,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采暖 通风和建筑企业管理 4 个专业共招收 6 届普通本科班、5 届 专科班。1994 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六所建筑类重点中专 之一。1999 年 7 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奋斗和实践探 索,学校现已成为自治区建筑类高职名校,是国家教育部、 财政部确定的自治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 划”立项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项目建设单位,国家“双高 计划”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 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行指
 
  委建筑设备专职委主任委员单位, 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 会理事长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
 
  学校现有生态和新华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294 亩,校舍建 筑面积 29 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 10.69 亿元。学校设有建 筑施工、装饰、采暖、给排水、消防、交通、管理等各类校 内专业实训室 94 个,内蒙古建设行业开放性综合实训基地、 BIM 应用与研究中心等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 5 个,与行 业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和顶岗实习基地 149 个。
 
  建校 65 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 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励学力 行,善建筑成”的校训精神,坚持“育培并举,五大基地” 的办学格局,不断深化“五个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和优秀教 学团队建设。现有教职工 620 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 200 人(其中正高级职称 55 人) ,硕士以上学位教师 381 人, 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素质教师比例 逐年攀升。
 
  学校坚持立足行业、面向内蒙古、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 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实践能力与创新精 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9700 余人,其 中职业本科学生 250 余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多所区内外院校建立了对 口支援 合作关系,先后与美国盐湖城社区学院、美国福克斯谷社区 学院、加拿大圣克莱尔学院等学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目 前,学校正积极探索中俄、中蒙校际交流机制,辐射“一带 一路”沿线国家,以提升质量和融通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为 重点,与英国、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等国家以联合办学、 专业共建和课程引进等方式开展合作与交流。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 进集体、 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区高 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五一劳动奖”等多项荣誉称 号,迈入新时代,建院人正按照“主动适应国家发展新形势, 抢抓职教发展新机遇”的理念转型发展,积极服务区域经济 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 改革,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 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 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即 1986 年 4
 
  月 14 日(不含) 至 2004 年 4 月 14 日(含) 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 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 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 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 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 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度 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 《岗位信息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 名开始日前(含《岗位信息表》 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岗位信息表》 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 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年版)、 《授予博士 、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 、专业目录》 (1997 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 年 4 月更新) 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 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 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 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 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 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 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 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自 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 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 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 日前已退役的大学 生士兵。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 2022 年 4 月 14 日(不含) 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 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 2022 年 4 月 14 日(不含) 之前已退
 
  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 2022 年 4 月 14 日(含) 服务期满 (或退役) 超出 3 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 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 工作人员的项目 人员,不能再应聘 “项目人员”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 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 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中医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 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 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5.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 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 待遇的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 备技师(技师) 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 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 位。
 
  6.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 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笔试、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 年 4 月 14 日 9:00—4 月 20 日 12: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0 日 17:00; 缴费截止时
 
  间为 2022 年 4 月 20 日 24: 00。报名缴费截止后若达不到笔 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 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 进行改报,改报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3 日 9: 00-12: 00; 改
 
  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3 日 14: 00。改报后资 格初审不合格或放弃报名的予以退费。
 
  (2)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 内 蒙 古 人 事 考 试 和 培 训 网 ( 网 址 http://www.impta.com.cn)。
 
  (3)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 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 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2 寸 数码彩照(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下)。
 
  (4)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 (本科) 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 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 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 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
 
  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 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
 
  工作简历: 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 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
 
  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公务员(参公人员) 或 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 务年限。
 
  2.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 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 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 2 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 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 对不符合条件的,严 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 说明理由; 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 员补充或说明。
 
  (2)《岗位信息表》 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 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 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 120 元(每人每科 50 元, 报名费 20 元),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按照 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
 
  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 研究生) 可免缴报考费,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 (含专科、本科、研究生) 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 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 20 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 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2 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 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 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 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通过网上银 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账户里。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 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 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 在旗县(市、区) 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 和监 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 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 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 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自治 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电子邮箱: imptasybtf@126.com), 发送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0 日 24:00,经审核确认后, 可免缴报考费。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 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 9:00—2022 年 5 月 20 日 24:00。
 
  3.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缴费人数之
 
  比) 为 1: 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 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 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 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 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 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的必须用蒙 古语言文字作答。
 
  (3)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2 年 5 月 21 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和《综合应用能力》 两科,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满分分别为 150 分。 考试类别详见《岗位信息表》。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 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 年版) 为准。
 
  (4)笔试地点: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 12 个考区:
 
  区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 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 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 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 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 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 倾向测验》 成绩÷1.5) ×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 ×50%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 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 2.5 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研究 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 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完成。资 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 5 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 数与应聘人数 1 ︰ 3 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 同 一 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 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 1:
 
  3 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 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 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 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 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 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 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 消面试资格。
 
  5.面试
 
  (1)面试满分为 100 分。医师 1、专任教师 2、专任教师 7、专任教师 9 面试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专任教师 3、专 任教师 4、专任教师 5、专任教师 6、专任教师 8、专任教师 10、专任教师 11、专任教师 12、专任教师 13 面试采取试讲 方式进行。
 
  (2)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 古语言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 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 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 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75 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 ×4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 网站上公布。
 
  6.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 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 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 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 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 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 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项 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要 求进行。
 
  7.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 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 期为 5 个工作日。
 
  8.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 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 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
 
  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 利待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 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 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 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 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 录(聘) 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以及录取为全日制 学生的;
 
  (3) 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 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 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1 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 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 补。
 
  2.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实行回避制 度。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 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 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 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 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0471-6604028(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 院纪检监察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 0471-660404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 院人事管理部门)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内蒙古 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本公告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 4 月 9 日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24916372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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