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赤峰敖汉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已发布,计划招聘60名。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9:00时-12月21日17:00时。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1年敖汉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经敖汉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赤峰市公安局审查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敖汉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60人,其中:男性岗位52名,女性岗位6名,不限男女岗位2名。具体职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2、截止2021年11月30 日(不含11月30日)前具有敖汉旗户籍 。
3、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政法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 日)。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5、男性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并通过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体能测试项目要求。
7、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此次招聘的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10、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
11、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中的敖汉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上传审核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9:00时—12月21日17:00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0日9:00时—12月22日17:00时。
3、报名须知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登记表》(特别提醒: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2)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一般情况下,资格审核部门在应聘人员网上成功提交报名后的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高中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名称、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否则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填写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4、本次招聘不收费。
5、户籍及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
6、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务必于2021年12月24日8:30时至12月25日17:30时,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敖汉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截止2021年12月21日17:30,没有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根据报考人数核减招聘计划数或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调整至其他招聘岗位。调整后的岗位计划数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2、笔试时间
2021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常用法律法规和基本能力等相关内容。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只提供一种汉文试卷。
4、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政策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予以照顾。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总成绩公布
(1)阅卷工作结束后,笔试总成绩将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聘人员查分申请。
(三)体能测试
1、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在面试前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等要求进行。
3.体能测试项目(见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1)男子组: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
(2)女子组:100米、800米、立定跳远
(3)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体能测试成绩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工作由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一份;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书,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以上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公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复审时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有用蒙语进行对话和用蒙语抄写一段文字的程序,不合格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6、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加上体能测试总成绩之和,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岗位考生均须用汉语作答,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体能测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等条件下,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辅警配偶、子女,公安民辅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录取。
(七)体检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对于体检不合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
5、涉毒检测。
6.体检费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1、由敖汉旗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考察内容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进行,重点考察是否有以下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曾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聘用要求及薪酬待遇
1、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拟聘用人员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上岗后如发现尚未追究和正在追究的违法违纪问题及其他不适合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要求的情形,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薪酬待遇:按照敖汉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四)应聘人员报名及考试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五)本次考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由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敖汉旗公安局负责解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咨询电话:0476-4321957、13948469266、0476-432103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敖 汉 旗 公 安 局
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6 日
文章来源:https://zhaopin.sgcc.com.cn/unitPart.htmlbullet_id=cc9c41b6ba4c4c64a84b2d5621abea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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