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指南已发布,计划招录1087人。报名时间: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写作》,不指定复习教材。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内蒙古公务员通用教程进行备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指南
一、关于选调范围
1.2021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1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原则上不得报考,但是定向到内蒙古自治区就业,非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培养生可以报考。
2.专升本考生能否报考?
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2021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专升本考生可以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通过参加本科选拔考试进入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层次进行两年制的深造学习,修完所需学分,毕业时授予学历学位证书),但相关奖项、荣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学分绩点需以本科阶段的为准。
3.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报考?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此类人员符合选调生资格条件,同时由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并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经学校推荐的可以报考。
二、关于资格条件
4.如何理解“品学兼优”?
答:“品学兼优”是指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出较好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并且学习成绩优良。其中,“学习成绩优良”是指毕业生在校期间,无论是否修满学分,不得有必修课累计四门及以上或必修课、选修课累计六门及以上不及格、补考或重修。其中,研究生考生以研究生就读期间成绩为准。
5.如何界定“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答:评选层级应是大学期间的学校及以上层级,学校内设院系评选的上述荣誉称号不在此列。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学生会干部。
6.如何界定“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答:国家奖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一般指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获得学校认定视同“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其他奖学金人员也可报考,需考生所在学校在推荐表予以说明,内容为:“未设置‘校级二等奖学金’,该奖学金视同为我校‘校级二等综合奖学金’”。
7.研究生考生能否以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学金报考?
答:应届研究生考生可以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学金、学生干部经历报考。
8.如何认定考生的出生年月?
答:报考时以考生个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考察审核档案发现存疑的,以组织调查认定结论为准。
三、关于推荐报名
9.填写《报名申请表》需要注意什么?
所有考生均需填写《报名申请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0.关于区外高校推荐报名问题。
答:高校推荐是网上报名的前置程序。区外高校考生将完整填写的《报名申请表》提交院系党组织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并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和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或研工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后,由高校于2月2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超时发送的《报名申请表》将不再审核,后果自负。
11.考生在报名时间上需要注意什么?
答:考生可在2021年3月1日9︰00至5日17︰00的时间内报名。建议考生及时报考,不要都等到最后才报名,以免因网络塞车等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12.有无公布报名咨询电话和咨询时间?
答:报名咨询电话见《公告》,具体咨询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至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确认。
13.网上报名时是否需要缴纳报名费?
答: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因此网上报名时无需网上缴费。
四、关于考试
14.考试时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答: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15.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答: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16.笔试地点在哪里?
答:本次考试在12个盟市均设有考点,考生可根据需要就近选择,具体按准考证提供的地点参加笔试。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17.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答: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18.对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19.《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答:《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如果考生在报名参加内蒙古2021年集中选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考录过程中,被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并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的,应如何处理?
答:考生在内蒙古2021年集中选调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或已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并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的,视为正式就业的非应届大学毕业生,考生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集中选调的考录行为,选调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者公示人选。
21.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前需做哪些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