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招聘嘎查村社区服务人员公告

2021-01-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招聘嘎查村社区服务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61人。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上午9:30开始-2021年1月13日下午17:00截止。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1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招聘161名嘎查村社区服务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养锻炼高素质的农村牧区干部队伍,充实基层综合治理力量,推进嘎查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年轻化、知识化,结合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需要,拟在全旗范围内公开招聘嘎查村、社区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为161个嘎查村、社区(138个嘎查村、23个社区)公开招聘161名嘎查村、社区服务人员。其中65%比例(即105名)岗位面向社会招聘,20%比例(即32名)岗位面向旗国资局备案的国企职工招聘,15%比例(即24名)岗位用于招聘“蒙汉兼通”人员。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截止2021年1月7日前具有伊金霍洛旗户籍。
 
  2.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大学生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含)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企职工及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国企职工指在旗国有资产管理局人事系统备案的国有企业职工。
 
  5.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两类人员以下统称“蒙汉兼通”人员)。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记录的;2.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4.参加邪教、黑恶势力组织的,参与吸毒、赌博等依法不能从事服务工作的;5.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6.有恶意失信行为且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8.被开除公职的;9.存在其它不法行为不宜从事嘎查村、社区工作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上午9:30开始—2021年1月13日下午17:00截止。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下午17:00。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考生登陆“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yjhl.gov.cn/)网站进行报名。联系方式:0477—8969818。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核、录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3)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应当说明理由。考生对审查意见存在异议的,在审查意见提出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工作人员咨询并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资格初审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确定为考试对象。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2.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面向国企职工招聘岗位及“蒙汉兼通”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剩余岗位相应划到社会招聘岗位。若报考总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4.笔试统一命题、统一判卷,以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60%。本次考试仅为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提供蒙语试卷,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其他岗位仅提供汉语试卷,须用汉语言文字作答,若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5.请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健康码和行程码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佩带口罩有序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如考生近期有到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或入境人员需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提前进行血清核酸检测,凭检测结果进入考场。考生在考试前14天尽量不要到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出行,届时体温检测或血清核酸检测异常的考生将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6.加分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项,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笔试结束后,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天。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根据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范围。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须自行下载打印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如应届毕业生无法打印在线验证报告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件均需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一致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资格复审结束后,对复审结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天。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面试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五)面试
 
  1.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用汉语作答。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题由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能力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
 
  (六)体检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如出现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全部进入体检范围。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卷面成绩+加分项)×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1.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
 
  根据岗位,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九)录用
 
  1.录用。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用资格导致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程序将人员分配到各镇,各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人员管理。人员分配到镇人民政府,与各镇所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可延长聘用期。
 
  3.岗位分配。各镇人民政府根据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适当考虑拟录用人员性别、居住地、户籍地、专业性等实际情况,分配到相应的嘎查村、社区全日制工作。根据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安排,协助做好基层党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基层治理等工作。旗直部门、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分配、调动、借调、调训相关人员到本单位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人员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4.薪酬待遇。此次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比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2〕264号)标准执行,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招聘人员如果在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时,被选入嘎查村“两委”班子,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相应报酬待遇。连续三年考核合格延长聘用期人员,比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自治区、市级相关文件管理。
 
  四、疫情防控工作
 
  (一)根据伊金霍洛旗关于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所有从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调整而调整)来(返)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前14天抵达我旗,实施“14天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否则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二)广大报考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近期不要前往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同时在考试当天提供本人行程轨迹查询记录和电子健康码绿码,全程佩戴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区,确保“亮码+测温+戴口罩”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五、其它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3年内不参加我旗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五)监督举报电话:0477-8691037。
 
  (六)本公告由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嘎查村、社区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嘎查村、社区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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