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的人生”需要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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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抱错孩子,人们或许会想到“赵氏孤儿”,或者电视剧桥段,现实生活中现在一般很少发生。特别是在现代医院,重重防护之下,孩子被抱错的概率非常之小,然而也不排除有例外。最近,媒体就报道了一则“错换人生28年”的案例。
内蒙古九江一对夫妇因儿子患有肝癌欲割肝救子,查血型时发现,儿子并非亲生的。这对父母疑惑不解,辗转河南开封、驻马店,到28年前妻子生产的医院查询档案,到派出所报案求助,最终发现亲生儿子郭某就在报案的派出所做辅警。经查,系出生时医院抱错了孩子。医院方面称,该院正在自查,试图厘清当年这一错误是如何犯的。当地卫健委方面如此回应:“医院正在与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将找律师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谁该为“错换人生”负责?根据侵权责任法,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家庭关系产生的人身权利,对每一个公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错换了人生,旁观者尚且觉得匪夷所思,对当事人的影响恐怕更是难以估量。医院作为最直接、最主要的当事方,必须直面责任,尽力弥补失误。从目前的法律来看,精神抚慰金、亲子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在所难免。根据案例特殊性,甚至可能涉及抚养费、教育费等费用。
对于可能的细节争议,此前已有一些判例作指导。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大连妇幼保健院,都有过抱错孩子的先例,当事人也把医院告上了法庭,从判决结果来看,有几个共同点:一是这类案例性质特殊,一些家庭发现得晚,不受20年诉讼时限的影响;二是采用“举证倒置”,只要医院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三是可以重复起诉,错换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双方父母4人、2个孩子,理论上每个人都可以要求赔偿。
在这起“错换人生”中,有一点是不同寻常的,即其中一名当事人患有肝癌,很可能是错误的后果之一。该事件中,这名当事人在患病之后找到生母,才发现生母也患有乙肝及肝癌,并且上个月才做完手术。围产期母婴传播是乙肝最主要传播途径之一,他与家人质疑,抱错或导致他在出生时未进行有效母婴阻断,阻断针被错打给健康婴儿。证明因果关系的难度可想而知,但倘若有所关联的话,医院方面恐怕也无法回避,需要负起相应的责任。
“错换人生”这种极端案例的出现表明,即使采用了多重防护手段,依然会有一些错误产生的可能。不管它的概率有多低,一旦落到谁头上,都是一座山,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悲剧与损失。因此,有些工作是特别重要、不可或缺的,容不得一丁点的失误和大意。现代医院在完善相关程序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提高警惕意识,避免个别人的无心之失,给他人酿成重大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