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招聘教育卫健储备人才公告

2019-05-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招聘教育卫健储备人才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0人。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11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报名地点:杭锦旗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关于2019年杭锦旗通过公开考试方式储备教育卫健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方式储备一定数量教育和卫健工作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储备人才数量及专业岗位
 
  (一)教育储备人才数量及专业岗位:中学教师26名,小学教师32名,幼儿教师15名,共计73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2019年杭锦旗储备教育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卫健储备人才数量及专业岗位:旗直医疗卫生单位40名,基层卫生院42名,引进成熟蒙医医师3名,医疗垃圾管理技术员2名,共计87人。具体岗位及名额见《2019年杭锦旗储备卫健人才计划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服务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无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曾受过各类刑事犯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参加招录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准参加公开考试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
 
  1.教育储备人才:
 
  (1)年龄条件:普通应往届毕业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2年前(含2002年)入学前为杭锦旗籍的中等师范和小教大专未安置的毕业生,年龄不限;我旗在职临聘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户籍条件:杭锦旗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我旗在职临聘教师户籍不限;
 
  (3)学历条件:
 
  ①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国家“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非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②幼儿教师岗位条件:杭锦旗户籍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师)的应往届毕业生;杭锦旗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02年前(含2002年)入学前为杭锦旗籍中等师范学校和小教大专班未安置的毕业生;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专业对口人员;
 
  (4)体育足球专业教师岗位同时需持有足球专业方向的相关证件;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和国家6所部属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受岗位计划数限制,面试成绩高于同学科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6)2019年全日制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方可参加报名,正式上岗前需提供学籍档案及毕业证,上岗1年之内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取消储备资格。
 
  2.卫健储备人才:
 
  (1)旗直医疗卫生单位及基层卫生院岗位:
 
  ①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临床医学专业且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和报考基层医疗单位岗位的乡村医生年龄放宽至46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户籍条件:杭锦旗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护理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杭锦旗户籍;在杭锦旗各公立医疗机构临时受聘且连续超过2年的护理人员(需出具受聘单位正式文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和护理(蒙汉兼通)岗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③学历条件:报考临床医学、中药剂、西药、蒙药(蒙药制剂、蒙药学)、预防医学岗位的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蒙医、中医、康复、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岗位的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报考护理及护理(蒙汉兼通)岗位的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
 
  ④专业条件:报考岗位与所学的专业必须对口;
 
  ⑤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临床医学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受岗位计划数限制,面试成绩高于同学科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⑥2019年全日制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方可参加报名,正式上岗前需提供学籍档案及毕业证,否则,予以取消储备资格;
 
  ⑦报考护理及护理(蒙汉兼通)岗位的,报名时必须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必须在上岗3年之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⑧现在杭锦旗嘎查村卫生室连续执业10年以上、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可以报考基层医疗单位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嘎查村及卫生院的证明;
 
  (2)成熟蒙医医师岗位: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取得蒙医执业医师资格,由旗卫健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践技能考评,考评合格的,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3)医疗垃圾管理技术员岗位:
 
  年龄在39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在市级及以上医疗垃圾处理机构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由旗卫健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践技能考评,考评合格的,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三)其他条件:
 
  少数民族报考岗位数应达到岗位总数的15%。
 
  三、组织实施
 
  (一)教育储备人才:
 
  1.发布公告。
 
  在旗教体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
 
  时间: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11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
 
  地点:杭锦旗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电话:0477-6622159
 
  有关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籍档案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杭锦旗公开考试储备教育一线人才报名表》(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以上报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本人须确保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行为,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中属各类公职人员的,同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
 
  (2)报考人员只能选取服务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报考;
 
  (3)同一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岗位计划数;
 
  (4)2002年前(含2002年)入学前杭锦旗籍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和小教大专未安置的毕业生,实行单独报名、单独考试、单独排名;
 
  (5)报名时考生须签定《承诺书》。
 
  3.资格审查。
 
  由旗人社局、教体局组成报名资格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试工作全过程,在考试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相关资格。
 
  4.发放准考证。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
 
  (1)笔试:
 
  ①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占20%。幼儿园教师以《幼儿园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多元智能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及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为基本内容;
 
  ②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分蒙、汉文试卷,汉授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授专业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③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④按照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予以照顾;
 
  ⑤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照既定比列依次递补,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中小学教师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音体美教师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模拟课堂占60分,技能测试占40分;幼儿教师采取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相结合形式进行,其中:模拟课堂占50分、技能测试占50分,技能测试包括绘画和弹唱或舞蹈两部分;
 
  ②考生按统一命题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幼儿教师在备课时间内同时完成绘画考试;模拟课堂时间为15分钟;技能测试时间为15分钟;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全部实行现场评分亮分;
 
  ③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④因各种原因,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的,不予开考,经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岗位计划数。同时,对蓄意扰乱考试工作的公职人员移交当地纪委监委处理,其他类别人员今后不得参与我旗各类公开考试。
 
  6.公布成绩。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布。
 
  (二)卫健储备人才:
 
  1.发布公告。
 
  在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
 
  时间: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11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
 
  地点: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人事股
 
  电话:0477-6621729
 
  有关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簿、职业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籍档案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杭锦旗公开考试储备卫健一线人才报名表》(附件4,自行下载打印)。以上报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本人须确保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行为,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中属各类公职人员的,同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
 
  (2)报考人员只能选取服务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报考;
 
  (3)同一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旗直医疗卫生单位达到1:3、基层医疗单位达到1:2方可开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2017年—2025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报考蒙药(蒙药制剂、蒙药学)、护理(蒙汉兼通)、蒙医医师岗位的比例可放宽至1: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岗位计划数;
 
  (4)报名时考生须签定《承诺书》。
 
  3.资格审查。
 
  由旗人社局、卫健委组成报名资格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试工作全过程,在考试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相关资格。
 
  4.准考证发放。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90%,面试成绩占1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蒙、汉文试卷,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报考蒙药(蒙药制剂、蒙药学)、护理(蒙汉兼通)、蒙医医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②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③按照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予以照顾;
 
  ④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数,如遇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照既定比列依次递补,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蒙汉兼通”岗位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因各种原因,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1.5的,不予开考,经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岗位计划数。对蓄意扰乱考试工作的公职人员移交当地纪委监委处理,其他类别人员今后不得参与我旗各类公开考试。
 
  6.公布成绩。
 
  (1)总成绩=笔试成绩×9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1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政审。
 
  1.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同一岗位进入政审范围的人员遇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进入政审范围人员在5日内提交政审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因无故不参加政审体检和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公示
 
  对拟储备人才通过一定形式统一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旗纪检监察委员会:0477-6622047;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6622286。
 
  五、管理及待遇
 
  (一)储备人才凡出现违反《承诺书》中所承诺事项行为的,一律按事前约定从严处理;
 
  (二)储备人才统一安排3个月岗前培训,培训期间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三)储备人才配置到岗后,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后,由旗人社局分别会同旗教体局、旗卫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五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凡政策允许可比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保险进行缴纳的,比照缴纳;除此之外,按照城镇职工、企业人员缴纳政策执行),职业年金按相关政策缴纳。在合同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准离开服务岗位,否则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五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六、此公告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杭锦旗储备教育人才计划表》
 
  附件2.《2019年杭锦旗储备卫健人才计划表》
 
  附件3.《杭锦旗公开考试储备教育一线人才报名表》
 
  附件4.《杭锦旗公开考试储备卫健一线人才报名表》
 
  附件5.《承诺书》
 
  注:附件请登录公众邮箱自行下载
 
  邮箱:hangjinjiaoyu2019@163.com,密码:HJJY2019
 
  杭锦旗教育和卫健公开招考储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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