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简章

2018-12-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9:00时至12月6日12:00时。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综合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自治区政府机关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工作。为确保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机关为自治区公安厅、商务厅、住建厅、审计厅、生态环保厅等5个部门,计划招聘12名聘任制公务员。具体职位条件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招聘职位有关事项,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所报考部门联系。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日以后出生);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条件;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不得报考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6.涉嫌违规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8.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9:00时至12月6日12:00时。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信息准确无误后请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所列资格条件,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聘任单位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2月4日9:00至12月6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陆网站查询报名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要缴纳考务费120元/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12月4日9:00至12月6日24:00期间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即完成报名确认。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各招聘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须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职位。招聘职位取消的,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时间为:2018年12月8日9:00至12月8日24:0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言)答题,对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具体安排为:
 
  12月9日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
 
  12月9日下午 14:00-16:30 《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的计算
 
  按照《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成绩分别占70%和3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计算办法如下: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70%+《综合知识》×30%。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予以照顾。
 
  4.笔试分数线划定
 
  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5.成绩查询
 
  2018年12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2月中旬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各招聘机关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参加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机关共同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也并列的,按照《综合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各招聘机关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试用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各招聘机关根据报考人员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经招聘机关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招聘人员,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聘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的缺额,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并在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
 
  (二)试用期。拟聘任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
 
  (三)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由招聘机关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聘任工作全过程,在聘任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任资格。
 
  (二)建立公务员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如自愿放弃聘任资格,须在笔试和资格复审环节提出,之后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聘任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公务员局:0471—4824873、4824871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471—6601705、6601158、6601168
 
  咨询电话开通为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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