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乌海市部分直属学校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公告发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内蒙古乌海市部分直属学校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乌海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乌海市部分中学急需紧缺教师,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教师计划
(一)第二类人才引进公开招聘8名(见附件《2018年乌海市部分直属学校急需紧缺教师公开招聘岗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普通岗位教师公开招聘22名,其中乌海市第一中学4名,乌海市第六中学6名,乌海市第十中学10名,乌海市特殊教育学校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院校本科师范生;自治区及其他省市重点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3.具有一级教师(中学)专业技术资格教师;
各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且具有一级教师(中学)专业技术资格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5.应聘人员专业要求符合《招聘岗位表》中的条件;
6.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具体情况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3.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在编制实名制系统内人才储备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1.人才引进岗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原“985院校”大学毕业生签订10年以上服务协议,一次性发放20万元标准住房补贴,办理事业单位编制。
2.普通岗位:签订6年以上服务协议,办理事业单位编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8日上午,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活动中心
2018年12月8日下午—12月9日,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活动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18年乌海市部分直属学校急需紧缺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相关信息,报名时需上交一式两份。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3.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及《2018年乌海市部分直属学校急需紧缺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019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三方就业协议。
4. 非应届生、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5.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现场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报名期间,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用人单位组成资审组,负责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毕业院校层次、专业、学历条件等,对应聘教师的仪表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基本情况进行考察,确定进入试讲人选。
2.人才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3:1。若部分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1,经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试讲
1.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组织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核应聘教师对课堂教学的组织、对教材的把握和教学基本功、教师基本素质等。试讲成绩现场公布。
2.人才引进岗位于12月9日上午进行试讲。专家组认为应聘对象不符合人才引进要求或试讲成绩不合格的可转报普通岗。
3.普通岗位试讲时间将电话通知考生,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设置合格分数线要求
试讲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将于试讲开始前向考生公布,考生成绩需高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递补规则
试讲成绩在合格分数线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成绩依次排名,进入下一环节。如成绩靠前的考生放弃,则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六)签订协议
试讲合格者,经招聘学校复核后签订就业协议。对国家免费师范生经综合考察后,如放弃第二类人才引进待遇,可直接签订就业协议。
(七)体检和考核
1.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体检医院由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如考生不按规定体检,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市急需紧缺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h.nm12333.cn)及乌海教育网(http://www.wuhaij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并提供证据。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①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2019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取消其聘用资格;
③取消聘用资格的应聘者将通知相关部门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2018年乌海市直属学校急需紧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8020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73-3998062
六、其他事宜
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乌海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简章由乌海市直属高中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乌海市2018年直属高中急需紧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