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已发布,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一、招聘岗位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
专职辅导员岗位6名(其中蒙汉兼通至少3人),要求党员,院校两级学生会干部、班级团支部书记经历,蒙汉兼通者优先。
(二)待遇
1、所招聘人员不纳入自治区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以签订劳动合同方式进行聘用。
2、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待遇:聘用人员半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签长期合同。试用期工资17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工资:男士工资2995元/月,女士工资3000元/月(多5元卫生费);岗位津贴按照每月每位学生10元发放津贴;通讯费300元/月;五年考核优秀,给予副科级待遇,十年考核优秀,给予正科级待遇。特别优秀的,转为副科级或科级岗位。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辅导员岗位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
7、原则上要求医学类、教育学类、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汉语言文学(及蒙授)等专业;
8、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1日之后出生人员)。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四楼东侧行政办公区人事部。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 6日—8日(上午8:00时—12:00,下午2:30--17:30时)。
(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从医院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在填写报名表时,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填写,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三)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审核。
(四)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或企业职工,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五)应聘人员须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四、考核程序
1、资格审查:医院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文字表达能力、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考试范围: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精神、教育部长陈宝生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讲话精神。
应聘人员可以用蒙、汉两种文字答卷。
根据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医院组成考核组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着重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可以用蒙、汉两种语言作答。当场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一票否决,不进入拟聘人选。
4、确定拟聘人选: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5、公示:医院对拟聘用人选在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附属医院联系电话:0475-8267816
内蒙古民族大学举报电话:0475-8313138
注: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内容及要求有局部改动:主要改动为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内容请以新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