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法医等特殊职位体检通知

2017-10-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法医等特殊职位体检通知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开展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考试录用法医等特殊职位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法医等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规定,对参加我区2017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法医等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进行统一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10月12日早晨7:00时前(详见体检名单)。
  二、地点
  考生到大学东路桥华世纪村居华园北门集合。
  三、有关要求
  (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地点和时间及其它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考生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体检结束后2天内未接到复查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遇有特殊情况或手机号码有变动的的请拨打0471-12370进行咨询。
  (三)参加体检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或准考证),并准备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四)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两天要注意饮食,少吃油腻食品,戒酒,多休息。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每人400元。
  (六)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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