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招聘简章

2017-06-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招聘简章已公布,报名及审核时间:2017年6月29日8时-6月30日17时.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2017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招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经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为综合业务科室业务技术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记录。
  (二)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学习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人员范围是:现通辽市户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通辽市生源的毕业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职位表中规定的其他职位条件。
  (七)以上条件取得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到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11楼1115室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携带5张2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
  报名及审核时间:2017年6月29日8时—6月30日17时
  缴费时间:2017年6月29日8时—6月30日17时
  发放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5日8时—7月6日17时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以纸质版方式提交个人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地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11楼1115室)所有材料均要求原件与复印件一并提供,不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审核不予以通过。
  具体审核材料包括:
  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辽市生源迁出户籍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原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要求户籍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5、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其它获奖证书和具有较高价值的证明材料;
  6、考核报考的岗位要求具备专业工作经验的,须详细填写工作起止时间及经历,并在报名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三)缴费
  1、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缴费,报名费70元(含笔试费用),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
  2、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3、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四)笔试
  1、笔试每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0: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2、笔试只采用汉语试卷答题,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成绩按100分制(综合能力测试),权重占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的40%。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由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五)面试
  1、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成绩按100分制,权重占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再进入体检程序。
  2、面试由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者需交考务费5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六)考试体检及考察
  根据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需进行体检的人员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对考核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为准),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考生参加体检及考核,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报名中填写的电话关机或无法接通的,责任自负。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为期7天。
  (八)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地点、岗位职责和待遇
  (一)工作地点:通辽市。
  (二)岗位职责:从事土地调查、土地评估、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土地信息系统应用及土地开发经营等工作。
  (三)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工同酬。
  2、“五险一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需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人员个人信息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它情况,由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75-862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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