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镶黄旗招录事业单位110人公告

2014-12-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4年内蒙古镶黄旗招录事业单位110人,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6日,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知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蒙医药剂专业考蒙药专业、蒙医临床专业考蒙医专业、计算机和文秘专业考综合知识(与其他事业单位相同)、其余专业考西医基础医学;苏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生可参考2015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为了推进“人才强旗”战略的实施,加快引进、吸纳、培养和使用各类人才,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按照《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锡署办发[2013]31号)、《锡林郭勒盟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锡署办发[2013]41号)和《关于自行组织苏木镇财政所人员招聘工作的紧急通知》(锡财农改[2013]29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才资源开发战略,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录人数
  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其中,中小学(幼儿)教师4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2名,苏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8名,其他事业单位20名.
  三、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须为镶黄旗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户籍必须在2013年11月30日前迁入镶黄旗,未迁回户口的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入学前须为镶黄旗户籍,在我旗服务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要求为37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后出生)。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和卫生护理专业年龄要求为2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后出生)。
  6、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7、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须持有护士资格证书。
  8、2013年6月我旗安置的1997年前(含1997年)入学的全国统招全日制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9、报考苏木镇财政所的考生必须是全日制财经类专业毕业或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财政所原有工作人员要求有2年以上财经工作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
  10、岗位所需的其它专业技能及条件。
  11、本次招录拿出40%的职位定向招录在我旗服务期满(即2014年11月30日之前在我旗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拿出20%的职位定向招录蒙语授课人员。“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在我旗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含镶黄旗招录的大学生村官及社区助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计划、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蒙语授课”人员指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时用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在校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镶黄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室。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6日,逾期不予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479——6222868。
  2、报考者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并交付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4张及同底电子照片。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招录岗位,符合牧区生态防护员招募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牧区生态防护员,所有考生均可兼报企业人才储备人员(在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的“六项服务”基层人员、我旗2013年安置的1997年前入学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近两年招募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民生协理员、草原管护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除外)。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招录办公室负责。公开招录办公室在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交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每个招录岗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2、笔试内容
  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知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蒙医药剂专业考蒙药专业、蒙医临床专业考蒙医专业、计算机和文秘专业考综合知识(与其他事业单位相同)、其余专业考西医基础医学;苏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需在报名表中注明(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民族以户籍登记和学籍档案上的登记相同为准,如学籍档案未在本旗的由公安机关核查认定)应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将应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考岗位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内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其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在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公开招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苏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中小学(幼儿)教师采取现场说课和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计算方法是: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考计划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报公开招录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在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同一岗位因考试总成绩并列超出计划招录人数的由公开招录办公室组织成绩并列考生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在公开招录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经报请公开招录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派员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录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不合格的,经报请公开招录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公开招录办公室备案。
  (二)对拟录用人员在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并公布公开招录办公室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经报请公开招录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录用
  (一)经公示后确定的录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二)被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招录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要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三)被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被录用人员,直接正式录用。
  九、组织领导
  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由镶黄旗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十、其它
  (一)本次招录报名结束后如出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 ,经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重新制定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按实施办法规定的招聘条件,到人才市场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进行招聘。
  (二)本次招录结束后,根据本人意愿,按照《镶黄旗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牧区生态防护员实施方案》精神,从贫困家庭和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中,招募68名牧区生态防护员。符合优先使用条件,且相互之间不存在竞争上岗的直接使用;存在相互竞争的,按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所有考生不分专业统一排序)进行招募。
  (三)牧区生态防护员招募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所有考生不分专业统一排序)招募25名企业人才储备人员。
  (四)本次公开招录考试报名、笔试、面试时间等相关事宜请登录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原标题:镶黄旗2014年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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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镶黄旗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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