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判断在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这个部分包括必然性推理、可能性推理和智能推理。其中必然性推理题目所占比重较大,主要涉及直言命题和复言命题的基本知识,需要大家掌握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的推理规则,做题的时候要严格按照题目给出的已知信息进行合理地推断。可能性推理主要包括削弱型和支持型,大家复习的时候要弄清题干的论证过程,确定题干论证的论点和论据,对选项进行判断。智能推理题我们要寻找解题的突破口,结合排除法进行选择。
1.在一次机关作风检查中,当场发现有四人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打牌。单独进行身份询问时,戴眼镜的说:“我们都不是该单位的。”年轻的说:“至少有一人是该单位的。”黑脸的说:“我什么都不知道。”穿皮夹克的说:“至少有一人不是该单位的。”经核实,四人中只有一人讲了真话。
由此可见( )。
A. 戴眼镜和穿皮夹克的不是该单位的
B. 黑脸的是该单位的,但年轻的不是该单位的
C. 年轻的不是该单位的,而戴眼镜的是该单位的
D. 年轻的和穿皮夹克的都是该单位的
2.在美国,总额420万美元的大学奖学金津贴去年无人问津,因为许多奖学金项目没有吸引到合乎项目标准的申请者。这在一个每年有成千上万名有前途的学生付不起学费的国家是一种惊人的资金浪费。因此这些奖学金的标准应当被修改。下列哪一项如果为真,最支持上面的结论?
A. 许多奖学金无人领取并不是因为它们的合格标准太严格了,而是因为这些奖学金项目很少宣布它们的存在
B. 一些奖学金项目已经发现在没有进行冗长并且昂贵的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不可能修改它们的合格标准
C. 去年,大量的奖学金项目发放了所有的可获得的奖学金津贴,大部分项目也有非常严格的合格标准
D. 某些奖学金项目仅仅接受学习某一确定的专业的学生的申请,但是美国的大学不再提供那些奖学金项目所指定的领域的专业
3.政府应该实施一条法案来禁止在通勤火车上销售和饮用酒精饮料。最近,政府运用其法律权力,通过了一条禁止在通勤火车上抽烟,来保护上下班人的健康的法律。当喝醉了酒的乘客下了火车,钻进他们的汽车后开车,公众面临的危险与火车上不抽烟的乘客被迫呼吸香烟的烟尘所面临的危险至少是一样大。
在证明在通勤火车上喝含有酒精的饮料应该被禁止时作者依赖于( )。
A. 喝含有酒精的饮料有害个人健康的事实
B. 人们需要保护以免受他人的行为对自己造成伤害的原则
C. 对抽烟和喝酒精饮料做了一个充满感情的指责性描述
D. 在抽烟的影响与喝含酒精的饮料的影响两者之间做了一个比较
4.近年,在对某大都市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查中,发现失足青少年中,24%都是离异家庭的子女。因此,离婚率的提高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
假设每个家庭都有子女,则以下哪项如果是真的,最能对上述结论提出质疑?( )
A. 十多年前该大都市的离婚率已接近四分之一,且连年居高不下
B. 该大都市近年的离婚率较前有所下降
C. 青少年的犯罪中性犯罪占很大的比例
D. 正常的离异比不正常地维系已经破裂的家庭要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5.在接受了阻击敌人的任务后,连长斩钉截铁地说:只要我还活着,鬼子就休想跨过昆仑关。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则上述断定不成立?
①连长还在,鬼子跨过了昆仑关
②连长牺牲了,但鬼子没能跨过昆仑关
③连长牺牲了,鬼子跨过了昆仑关
A. 只有①
B. 只有②
C. ①和②
D. ①和③
1.D【解析】考查直言命题的对当推理。戴眼镜的和年轻的说的话是矛盾的,二者必有一真一假。所以,黑脸的和穿皮夹克的说的话都是假的,由穿皮夹克的人的话为假可推出所有人都是该单位的。正确答案是D。
2.D【解析】加强型题目。题干由大量奖学金无人问津推出“这些奖学金的标准应当被修改”的结论。
A项说明奖学金无人问津是“另有他因”,削弱了结论;B项是无关项,能否修改标准与是否应当修改标准无关:C项说明奖学金项目的严格标准并不影响学生申请和奖学金津贴发放,削弱了结论;D项说明这些奖学金项目所指定的专业标准有问题,应该修改,加强了结论。故答案选D。
3.D【解析】评价型题目。题干的论点是“政府应该实施一条法案来禁止在通勤火车上销售和饮用酒精饮料”,其余的是论据,而题目要求评价一下论据。
根据题干描述可知,题干论证是通过抽烟与喝含酒精的饮料的对比来论证论点的,故D项正确评价了论据,故答案选D。
4.A【解析】题干中的结论是离婚率的提高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原因是失足青少年中离异家庭的子女占24%,A项中指出离婚率十年前已接近四分之一,则青少年中应有近四分之一是离异家庭的子女,因此,由“失足青少年中离异家庭的子女占24%”无法推出“离婚率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削弱了该题干的结论。
5.A【解析】考查复言命题推理。连长的话可以表示为:如果p,那么q。三个选项可表示为:①p且非q,②非p且q,③非p且非q。其中,①为连长的话的矛盾命题,如果为真,连长的话必不成立;而②和③都与连长的话不矛盾。故答案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