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速度第一”只是危机公关的一个原则,除此外,尚有“承担责任”、“坦诚沟通”、“处理到位”等原则,只是截取其中的速度原则,而有意地忽略其他,这种小聪明还是别玩为好。
新华社报道,山体滑坡、矿难瞒报、塑化剂、速生鸡……对于这些社会热点事件,很多地方往往选择“迅速表态”。然而,一些地方处理热点事件“表态多,后续跟进少;道歉多,问责整改少;调查多,真相公布少”的现象依然存在。公众质疑,“迅速表态”是否真是要给民众“一个真诚负责任的交代”?
与以往的失声甚至屏蔽信息相比,地方政府能够就公共事件迅速表态,公开回应公众质疑,无疑是一个积极的变化。现实地看,“迅速表态”起码可以有这样一些好处,控制事态蔓延,稳定群众情绪,消解谣言与猜测的社会影响,等等。
不过,如果这些回应依然停留在“表态”的层面,只是“热回应、冷调查”,缺乏后续的调查跟进、严肃问责,甚至演变成“只回应、不调查”的僵化和死板,则不免有悖于信息公开的原则,藐视公众的知情权。
公共事件发生了,地方政府理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表态、亮明立场。这既是出于对社会公众负责任的态度,也是还原事情真相,杜绝谣言流传,缓解公众焦虑的必由之路。必须明确的是,这种“迅速表态”只是公共事件善后处置系统的第一步骤,而非全部程序。表态之后,紧接着的,则是同样迅速的调查、同样迅速的信息披露,乃至同样迅速的严肃问责。
以山西苯胺污染迟报为例,尽管当地迫于公众舆论的压力,向三省民众致歉,然而,时至今日,整个事件并无更大进展,不仅缺乏进一步的调查结论,诸如问责之类的善后处置更是阙如。同样,由塑化剂引发的白酒危机,也在一派过节的气氛中烟消云散,酒类中塑化剂的限量国家标准未见出台,消费者的安全依旧停留在企业自律上。
也许,在一些官员看来,“迅速回应”云云,不过单纯是应对公共危机的技巧而已,一旦风头稍过,热点转移,自会有新的公共事件来充当舆论的“靶子”,或可苟且偷安。但是这种做法能骗得了谁?要知道,民智不可欺,民众并非如有些官员想的那样健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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