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国家质检总局和公安部近日在通报“两法”衔接典型案例时特别指出,执法打假中目前“地方保护干扰执法在个别地方仍较严重”。
有人说,当下是一个“假货”泛滥的时代,这话尽管有失偏颇,倒也道出了一些实情。不是吗?假名牌、假种子、假鱼翅……怎一个“假”字了得,用一句诗来形容,就是“乱花渐欲迷人眼”。由于假的东西无孔不入,假作真时真也假,有时让人不得不对货真价实的东西也产生怀疑。
笔者遇到一件真实的事情:几年前,笔者的家乡——四川宜宾出了一名“省文科状元”,后来被北京大学录取。这名学生暑假回家在宜宾城区找家教,很多家长怀疑这名学生是“冒牌货”,这名学生打进当地媒体新闻热线诉苦。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时下,假的东西太多太多,造假分子实在太猖獗,原因何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公安部通报真相,世人不禁大吃一惊:原来如此!地方政府是人民的政府,竟然充当造假分子的“保护伞”,居然站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完全是政绩经济作怪,完全是GDP惹的祸。
打假必须首先打掉“保护伞”,没有“保护伞”,造假分子断然不敢如此猖獗。如何打掉“保护伞”,一条途径最管用:发现哪个地方制假造假,首先摘掉当地政府“一把手”的官帽,然后再做调查处理。为政一方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当官为造假分子撑腰,岂能摘掉官帽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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