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公务员面试备考:非语言表达

2013-09-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辽宁公务员面试备考:非语言表达

  在公务员面试中,考生通过语言表达来体现自身的素质,以此作为考官评分的重要依据。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使考生获得高分,这一点不容质疑,但同时不可忽视非语言表达方式。非语言表达在面试中也占据了相当重要的比重,它直接影响到考官对考生的整体印象。非语言表达通常是伴随着语言表达同时出现的,是对语言表达信息量的重要补充。非言语表达是帮助语言表达以引起考官的注意,增强语言表达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从而给考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非语言表达在面试中主要是指仪表和肢体语言,肢体语言包括表情、眼神、手势、坐姿等。通过仪表、姿态、神情、动作来传递信息,它们在交谈中往往起着有声语言无法比拟的效果,是一个准公务员职业素养的体现,也是考官打分的重要依据。那么,在面试的过程中,考生应当注意哪些非语言表达的细节呢?下面将谈谈这个问题。

  在考官讲话时,考生应注意认真聆听,并配以适当的表情、手势、点头、必要的附和等,这样便使考官感到你对他很尊重,对他的讲话很感兴趣,能够制造一种和谐、融洽、友好的气氛,有助于加深考官对考生的良好印象。与考官保持适当的眼神接触,也可以适当地朝他微笑或点头,表示你对考官的尊敬。一些考官也会对你微笑,这不仅能减轻现场紧张的气氛,也可以增加考生自身的信心。但切忌一直目不转睛地直视着考官,这样会使考官觉得不自在。不要只与一个考官眼神交流,应当兼顾其他考官。

  在考场上,坐要有坐姿,站要有站姿。坐或站都要挺直腰杆,坐如钟,站如松,避免一副懒洋洋的姿态,那是无所谓的表现。切忌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或者拳头紧握这样的动作,那传达的是防御和紧张的信息。坐时双手放在大腿上,半握拳;站时双手贴在两条大腿的外侧,半握拳。考生的肢体语言应当向考官传递出一种自信、有素养的信息。在面试中适当地使用手势能给现场制造好的气氛和情境,使抽象的内容具体化,从而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手势动作幅度不宜过大,次数不宜过多,不宜重复,否则就是紧张的变现或做作之嫌。每一个手势,都力求自然、简单、精练、清楚、明了,落落大方,切忌呆板、僵硬,甚至做作。还应当注意的是,手势要和声音、姿态、表情等密切配合进行,只有协调的动作才是自然和谐的动作。

  非语言表达能够对语言表达起到强调和渲染作用,从而增加沟通的生动性和直观性,重视了非语言表达的细节,能够更好地体现出一个考生的精神面貌和内在素质,增加考生面试成功的概率。非语言表达方式应从平时的训练抓起,从细节抓起,规范训练,养成习惯,这样考生才能在面试中发挥得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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