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某地的城市治理条例从立法到施行,耗时3年。在诸多座谈会和论证会上,专家学者争议都很激烈。仅“城市治理”这个提法,就有截然相反意见,辩论了好长时间。最终从“为了城市把人管住”转向了“为了人管好城市”,由公众共同参与取代了政府单方管理。该地立法机构人士感叹:今日好评就源于昨日争鸣,没有争鸣哪来共鸣!
争鸣如同燧石,让各种看法和观点公开论辩,反使真理变得更加夺目。事先多些争鸣,就多了些参考系数和认知视角,汲取其合理成分,就会更接近规律和真理。付诸实践,方能稳操胜券。
“深水区”改革的时代,“摸着石头过河”难度大了。重点环节的各种改革,无不“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步不慎,步步被动,“悔棋”代价往往更大。从争鸣中“摸规律”,用共鸣增合力,已成提升执政能力和执政智慧的基本要求。
由争鸣到共鸣需要时间,决策也会“慢”下来。这种“慢”不是慢慢吞吞,而是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公开讨论,以求谋定而后动。无论是改革还是公共决策,想所有人同等同时获益很难,只有少数人获益又令人无法接受,只有绝大多数人获益才行。这就得在争鸣中协调各方利益,求大同、存小异。共鸣度高,落地就快,“慢”换来了高效率。
批判精神是争鸣的核心内涵,这不是简单否定或故意站在对立面“标新立异”,而是又一种判断和思路,是对现存方案可行性的适度存疑。排除一个“不可行”,可行性就增大一分,共鸣度也就提升一分。有些反对意见未必正确,甚至显得偏激,这也没什么关系。争鸣中谬误和偏激终究会被克服,新规或新决策则会在纠偏中得到完善。
在许多时候,顶层设计也好,基层探索也好,如果出台之前缺乏争鸣,未必表明其已很完美,倒可能预示其“先天不足”。从某地征收房产加名税8天就被叫停,到某地犬类禁养令9天就被废止,诸多“短命政令”早已为此作了注释。会前酝酿或征求意见成了“定调”,座谈或论证成了“顺着领导意思表态”,缺乏从争鸣到共鸣的过程,政令也只能剩下“初衷是好的”。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生命”又怎能经得起翻烧饼式折腾?各级干部不妨以此自警,走出“只干不说、干了再说”思维误区,习惯于“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把敢闯敢干建立在共鸣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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