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朝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市政府同意,市直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1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朝阳户籍(各县市区)或在朝工作人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至1994年10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请报考人员于2012年9月15日至9月16日到朝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楼(南塔东100米)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须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粘贴至报名登记表)。非朝阳户籍在朝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2632123。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考生自资格审查开始,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内容和时间
(一)内容。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具备执业资格的,考核成绩加5分。考核成绩未超过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予聘用。
(二)时间。考核时间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三)考核结果请于考核结束一周后,登陆朝阳人事人才网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察。考察工作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疑议的,填写《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并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鉴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2年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12朝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