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09]8号)要求,现就《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是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凭证,也是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证书》的发放和管理是“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大学生本人的切身利益,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切实加强《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二、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证书》的印制、发放和管理工作。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证书》所需信息的采集上报、汇总和具体发放工作。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满考核工作。
三、《证书》实行全省统一编号,由中文和阿拉伯数字共10位组成。如“辽200901001”号,其中:“辽”代表辽宁;阿拉伯数字前4位“2009”代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年份为2009年;阿拉伯数字第5、6位“01”代表城市编码为沈阳;阿拉伯数字后3位“001”代表顺序编号。
四、请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辽宁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信息采集表》各一份和一张毕业生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背后用铅笔标注姓名)于2011年8月31日前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信息采集表》同时需报送电子版,下载地址为http://www.ln.hrss.gov.cn/通知公告)。
联系人:孙丽媛
联系电话:024-22904752(传真)
E-mail:rst22904752@163.com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编:110013
附件:
1、辽宁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2、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信息采集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