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鞍山市考录公务员录用公告

2013-08-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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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公告


  2012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首批拟录用考生公示已经结束,根据《2012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下一步将办理录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过公示的考生(详见《2012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人员名单(第一批)》)于2012年10月9日报到,办理录用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主动与报到单位联系。录用时间为报到之日。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1、报考市直各机关(不含公安局)及“参公”单位的考生到招考单位报到;


  2、报考各县(市)区党群系统机关及“参公”单位的考生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到;


  3、报考各县(市)区政府系统机关及“参公”单位的考生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


  4、报考公安局系统的考生到鞍山市公安局319房间报到(联系电话:0412-6056258)。


  二、请考生按规定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请各单位在2012年10月末之前为考生办理好录用手续。


  附:2012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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