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丹东市事业单位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补充通知
根据《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创业发展的工作意见》(丹人社[2011]72号)“每年选聘100名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国家‘985工程’、‘211工程’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到我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就业;每年选聘100名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到我市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就业”要求,丹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6月6日发出公告:2012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190名,其中: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90名,事业单位招聘“985工程”、“211工程”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100名,报名工作于2012年7月18日结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前一阶段报名的情况,现对新增的职位和没有人报名的职位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职位及调整职位
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在原公开招聘90名的基础上,增加10个名额,具体职位见《2012年丹东市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新增职位表》(附件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85工程”、“211工程”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100名不变,但对部分没有人报名的职位及个别没有人报名而调整的职位予以公布,详见《2012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85工程”、“211 工程”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调整职位表》(附件3)。
招聘范围、条件和对象详见《2012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实施方案》(附件1)。
二、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
三、报名说明
1、已于6月18日至7月18日报名参加选聘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允许调整报名职位,不接待重复报名。
2、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2012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实施方案》(附件1)、《2012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85工程”、“211工程”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调整职位表》(附件3)、《2012年丹东市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新增职位表》(附件4)。
3、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要求填写《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并粘贴一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报送市人社局409、410室。
报考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的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党委出具的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本人档案及党员材料。
报考公开招聘“985工程”、“211 工程”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职位的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档案。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4、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5、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2122100、3192716、3192718
办公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附件:1、2012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实施方案
2、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2012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85工程”、“211工程”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调整职位表
4、2012年丹东市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新增职位表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