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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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面向高校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鞍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是鞍山市气象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要求

天气预报岗位

2

气象学、应用气象学、雷电科学与技术、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

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

硕士

2013年应届毕业生

应用气象岗位

1

气象学、应用气象学、雷电科学与技术、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

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

硕士

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鞍山市气象局人事政工处(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16号)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请应聘者到鞍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鞍山市气象局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鞍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一寸彩色照片),并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需加盖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处公章之一,式样详见附件)、个人简历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asqxj@163.com,或传真至0412-5830342。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比例为1: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及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分数线取消录用。请考生于1月8日上午九点到鞍山市委党校主楼参加面试。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气象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实际工作能力等,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者,取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气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联 系 人:隋艳敏     
联系电话:0412-5832422
 
附件:
《鞍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01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点击浏览该文件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气象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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