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本溪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护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公告

2013-07-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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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2年本溪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护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就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12年本溪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护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笔试成绩合格的,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至低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则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后不足1:2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递补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资格审查现场参加资格审查,逾期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内容
  1、报名资格审查要件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执业资格证。
  2、报名资格条件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职位中所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职称证书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应聘岗位限定条件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一式两份)。现场审查时须留存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请提前复印所需材料。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的时间:2013年1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资格审查地点: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
  四、几点说明
  1. 面试前资格审查,是对考生报名承诺条件进行的现场确认,经审查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设备畅通。确有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及时与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进行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 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4. 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3年1月17日前向市人社局或市卫生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录用流动处:2808614
  市卫生局人事科教处:3889314
  附:1、笔试成绩
  2、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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