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阳县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服务人员公告

2013-07-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辽宁人事考试网提醒广大考生:2013辽宁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陆续发布,招考人数众多,考生可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的招考公告,以免错过报考时间。


 

2013年辽宁省林业厅所属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现将辽宁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下载1:2013年辽宁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下载2:报名 登 记 表

应聘以上岗位人员,除符合上述计划信息表中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省林业厅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要求,会同用人单位实施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考核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的发布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2.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请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不允许更改格式和跨页,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辽宁省林业厅人事处。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办公电话: 024-23448913

024-23448912

移动电话: 13324042098

电子信箱: lnslyt@126.com

(三)组织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7月15日13:00至17:00

地点:沈阳军区金城宾馆四楼会议室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段一号

内容: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金城宾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及能够证明符合报考招聘岗位要求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参加笔试人员须交纳考试费50元。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被视为自动放弃。(四)组织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时间:2013年7月16日9:00—11:00

地点:沈阳军区金城宾馆金色大厅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段一号

2.笔试内容

笔试试题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请于考试7个工作日后到辽宁林业信息网(www.lnly.gov.cn)查询。并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2)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面试人员名单请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后到辽宁林业信息网(www.lnly.gov.cn)查询。面试顺序按报考岗位抽签决定。

(3)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面试公告。

(五) 体检

由省林业厅会同用人单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原则上由报考者承担。


(六) 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由辽宁省林业厅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七) 公示

辽宁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省林业厅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按照招聘计划和招聘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填报《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信息表》,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 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满无疑义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几点说明

(一)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的应试者以试讲代替面试。试讲由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报考辽宁省青山保护局工勤技能岗位的应试者参加由辽宁省青山保护局统一组织的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报名人员若想了解各单位情况的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23448913

024-23448912

13324042098

辽阳县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服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政综合福利中心工作及殡仪管理工作,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经县政府同意,拟为县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一批管理、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辽阳县民政综合福利中心15人。
2、刘二堡殡仪馆11人。
二、招聘人员的身份性质
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占编制。
 

招聘对象

户籍为辽阳县常驻户口,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后出生)。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聘用岗位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热爱所报考的职业。
3、具备国家承认的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
4、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当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是否调整招聘计划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执业或从业资格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9日
(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辽阳县人社局256房间。
六、招聘办法和要求
1、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办法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9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地点:辽阳县人社局256房间。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则同为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围绕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折算后两项分数相加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员。
2、体检、考核
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
3、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后,面向社会公示七天,在辽阳县政府网进行公布。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管理。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不占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后自主择业。
2、相关待遇。试用期内每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为1300元,并为每名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辽阳县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务工作。
此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此公告在辽阳县政府网、辽阳县电视台公布
特别提醒考生:在招聘期间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信息联络,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辽阳县人社局:7777132
          辽阳县民政局:7172309  7372305
附表:《辽阳县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服务人员计划表》
 辽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县民政局
                    2013年7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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