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辽宁人事考试网提醒广大考生:2013辽宁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陆续发布,招考人数众多,考生可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的招考公告,以免错过报考时间。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现将辽宁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下载1:2013年辽宁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下载2:报名 登 记 表
应聘以上岗位人员,除符合上述计划信息表中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省林业厅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要求,会同用人单位实施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考核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的发布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2.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请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不允许更改格式和跨页,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辽宁省林业厅人事处。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办公电话: 024-23448913
024-23448912
移动电话: 13324042098
电子信箱: lnslyt@126.com
(三)组织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7月15日13:00至17:00
地点:沈阳军区金城宾馆四楼会议室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段一号
内容: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金城宾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及能够证明符合报考招聘岗位要求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参加笔试人员须交纳考试费50元。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的发布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2.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请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不允许更改格式和跨页,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辽宁省林业厅人事处。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办公电话: 024-23448913
024-23448912
移动电话: 13324042098
电子信箱: lnslyt@126.com
(三)组织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7月15日13:00至17:00
地点:沈阳军区金城宾馆四楼会议室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段一号
内容: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金城宾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及能够证明符合报考招聘岗位要求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参加笔试人员须交纳考试费50元。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被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