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直党群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人员)拟进行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公 告
根据上述原则,对参加2013年辽宁省直党群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了合成,现将各招考职位拟进行体检、考察人选名单(见附表)进行公告,并就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1、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3、体检结束后,由各招录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的具体安排由各招录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5、报考各市党群、政府部门(含市及以下公安系统)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请登录《辽宁省及各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和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024-23128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