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铁岭市清河区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8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3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2年清河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清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清河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2年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清河区户籍(2022年10月28日之前迁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8 .清河区财政供养的合同制人员。
二、工资待遇
1.融媒体中心岗位:工资标准为每人28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2.市场监督管理局岗位:工资标准为每人23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3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铁岭市清河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清河区世纪广场西北角)
(三)联系电话:024-72118666
(四)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附件2《2022年清河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3《2022年清河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准考证》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注意按要求填写报考岗位。考生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考试后续各环节使用。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具体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等,请各位考生及时下载、查询个人信息并登记在准考证上;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5.退役军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疫情防控告知:
1.考生应于报名前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进行自我健康观察,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请尽快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热线12320提出转码申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审查前转为“绿码”。
2.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自觉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3. 进入报名点时应出示“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如尚未接种疫苗,需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暂缓)证明)”。
报名前14天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重点地区参见铁岭发布);报名当天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如有变化,按当时防疫政策执行)。
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参加报名。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5.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报名现场组织工作。在报名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继续报名;不具备继续参加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6.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完成报名登记表打印,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执行疫情防控隔离措施情况等的真实性负责,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名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关注清河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笔试内容请参考提供的《复习资料》,(复习资料下载地址:邮箱账号:qhrsjkgzx@163.com ,密码:Kg72115125)。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少,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视报名情况另行研究。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一)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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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tlqh.gov.cn/tlqhq/tzgg38/1940579/index.html